子女校園受欺凌 轉校是否最佳辦法?

親子

發布時間: 2016/06/22 16:29
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3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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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會想子女在學校受欺負,同樣也不要當欺負人那位!況且,人人管教方式各異,就算在遊樂場,弱小的孩子不時也遭頑皮的孩子欺負……如何教兒女保護自己免受欺負?家長該如何介入事件,與學校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法?

校方處理不公 家長決心轉校

任職婚禮統籌的 Carol,兒子 Matthew 就讀二年級,曾在某國際學校讀幼稚園,原本打算直升上小學部,卻因為兒子在 K3 受同學欺負受傷,她覺得校方處理不當而毅然轉校:

過去揀學校,一直覺得教學模式很重要,不過,現在覺得老師、校長真正關心學生才是首要考慮條件。

Matthew 在 K3 時,一次小息受同學推撞,額頭撞在磚地,老師通知她時,並沒有清楚道明傷勢,以及兒子是被同學推撞。當放學後見到兒子額頭傷勢不輕,便帶他往家庭醫生檢查,最後在醫生幫忙下了解事件,兒子才說出原委。

我馬上聯絡老師,最後由校方的 coordinator 處理。我要求看閉路電視,希望了解原因,對方卻說沒有。

她自覺態度平和,亦沒有責難意思:「對方卻找兒子入房問話了解事件,問他是自己跌,還是被人推,他驚,便全都說是自己問題……我不想影響他的心理發展,便不想追究。」這亦令她心生轉校念頭:「其實,再讀下去沒意思,大家為這件事已經有陰影,將來你對我的兒子印象也不好。」而校方最後的答案亦是其兒子屬不小心跌倒。

自事件發生以後,她開始教導兒子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:

他性格較內向,或者也因為我的教育,一直也教他,人家不小心撞你,未必有心的……現在他甚麼情況也會講,我覺得需要令他有這種保護意識。

原本最關心教學模式的Carol, 因兒子 Matthew在國際學校受同學欺負,覺得校方處理手法有問題而毅然轉校。她現在覺得學校關愛學生更重要。(羅惠儀攝)

學習保護自己

校園欺凌事件,在本地時有所聞。而欺凌定義,據香港小童群益會成長發展中心主任鄭惠君姑娘指出,是欺凌行為在一段時間內重複發生,而不是偶發事件。加上欺凌者蓄意欺壓別人,和當中涉及欺凌者明顯地比受害者強,權力不平衡。同時擁有以上三個元素的行為,才會被界定為欺凌。

究竟幼兒可懂得欺負同學?聖雅各福群會樂寧兒童發展中心經理梁翠雲姑娘,時常接觸幼童,她坦言這代不少「金叵羅」,在家萬千寵愛,表現較自我,往往不自覺欺負他人:「像刻意伸腳令同學跌倒,攞走他人物品……」

當然,家長不會想子女受欺負,而她覺得幼兒有時舉止遴迍(音:論盡),加上 4、5 歲的孩子不會好好表達清楚,因此,往往難以肯定一些幼兒間的推撞是否欺凌。不過,她覺得家長一定要從幼兒階段教子女保護自己:

要教小朋友反抗,任何事也要跟老師講,不能啞忍,否則,對方只會變本加厲。

而嚎哭亦是保護自己的方法:「起碼可引人注意,亦要識大聲跟對方講唔好!」她覺得若子女天性較軟弱,家長不妨為他們拓寬社交圈子:

有沒有一些較敢言,有正義感的同學?如果小朋友識『埋堆』,若自己受人欺負,亦識找朋友幫忙……其實,孩子都要學習成長。

孩子之間的衝突,家長該如何處理?梁翠雲認為切莫私下解決:「不應該直接致電對方的家長,應該交由校方解決,若真的覺得班主任處理不當,才進一步向更高層反映,像寫信給校長,或有關的辦學團體。」她提醒家長,倘若子女受傷,有任何傷痕應拍照作證據。

就算未達欺凌程度,孩子受同學欺負,鄭惠君姑娘提醒家長與校方溝通時,應注意態度、措詞,首先向班主任了解事件始末:

不要開始便用帶情緒、感情字眼,像『有同學推我孩子落樓梯』,要很中性去形容事件,了解發生甚麼事,表達自己的關注……這樣,才可以令老師用客觀方式跟進事件。要知道,老師當聽到家長有很情緒化的表達,開始責難,亦會覺得對方是否怪獸家長,自己也會出現防衛機制,處理事件時都會戰戰兢兢。

她覺得家長該本着保護子女為大前提:

一開始用責難方式,就算老師因為想平息你的憤怒而罰了其他小朋友,那小朋友亦可能只在老師面前扮乖,背後照樣欺負人……受害是你的子女。

前綫老師,可做到保護孩子的措施亦不少,像配合孩子而調位,刻意分開欺負與受欺負的孩子等等。若覺得班主任處理失當,家長覺得要去到校長的層面,鄭惠君覺得都關乎家長對學校的信任程度:

我覺得校本處理最妥當,要投訴至教育局,遠水不能救近火。其實,很多家長往往不知道自己想怎樣,心目中何謂成功?甚至覺得找傳媒報道像『報仇』,如果認清楚目標是子女不受欺凌,這樣做是否可以幫到小朋友?

撰文 : 羅惠儀 TOPick記者